纪念衫征集
楼主: 七之光明天

申请管理员撤销讨论区版主hunter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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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0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筱林透 发表于 2012-7-30 23:47
关于撤除版主的事情,楼主申请的资料已经查阅,huntercai版主部分处理方式有所欠妥,并无失当,也没有违反百 ...

其实我觉得管理员这样的方式才是对的
发成了事情,应该是各方面地去了解清楚,综合分析,然后得出结论,并提供得出结论的依据

而不是像有位斑竹只因为听到有风吹草动就立马跳出来把提意见的人打成右派
不但没有正视各方面的意见,还恶化了事情发展
发表于 2012-7-3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toma茄 发表于 2012-7-30 23:54
其实我觉得管理员这样的方式才是对的
发成了事情,应该是各方面地去了解清楚,综合分析,然后得出结论, ...

你可别这么说、、我压力很大、、、

谢谢大家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12-7-3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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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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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6 收起 理由
ll5220539 + 5 我很赞同
vsy + 1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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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筱林透 发表于 2012-7-31 00:00
你可别这么说、、我压力很大、、、

谢谢大家理解和支持!

现在事情的重点已经演变成,某贴排斥BG、后宫中找百合

但实际上,初衷是不要放误导别人或者是借百合推广纯非百合作品
我觉得问题在于版主们一开始不愿意正视这样的问题,处理不好

而且我个人就有一个问题:
是否能允许在讨论区里出现推广纯非百合作品呢?

这里就存在一个矛盾:资源区就不需要做区隔了,但是某位版主对于这样的解释是:区隔的话版务太重,太少人去发帖

我还是很执着一点:一个普通动漫论坛里的百合区,跟百合论坛里的动漫讨论区,应该是有本质上的区别,不是吗?
发表于 2012-7-31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决天使 发表于 2012-7-31 00:02

哎!这些你不要怕,你看,在之前的处理回复中,关于锁帖不写详细理由的之类的事情,我都跟huntercai 版主提出了,他也回复了,上帝也要原谅年轻人,你放心把。
发表于 2012-7-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筱林透 发表于 2012-7-30 22:52
嗯……那我就放心了!

虽然堵得慌
但我做不来抹黑百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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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計画通り + 1 你太可爱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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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toma茄 发表于 2012-7-31 00:10
现在事情的重点已经演变成,某贴排斥BG、后宫中找百合

但实际上,初衷是不要放误导别人或者是借百合推 ...

我个人是不反对的,但具体是否反对还是讨论区版主说了算。一定要谈区别的话,我认为就在于,同样的动漫,别的论坛在讨论里面的BG,我们在讨论里面的百合,并没有什么矛盾。
发表于 2012-7-31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lmx20 发表于 2012-7-31 00:15
虽然堵得慌
但我做不来抹黑百合的事

嗯, 很好,百合气节表露无疑
发表于 2012-7-31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撤版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其他争议请大家移步讨论区共商大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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