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楼主: ccgary

天朝威武,腐女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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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伊鸦 于 2011-1-13 21:51 编辑

39# 小影子

说起利益倒是一没有侵害他人利益二没有利用BL材料而获得利益,完全是基于兴趣的文化交流,无论针对色情也好,针对BL也好,都是针对文化的专制,难道馬丁‧尼莫拉的引用有什么不合适了吗?
对法律没有研究,但放到网上真的是“主动传播”吗,又非电视广告不看不行也没有发邮件给别人强迫传教,明明是浏览方主动
虽然不屑阴谋论者,但想想为什么锁定这个个人,公安是如何调查取证的,都让人觉得背后别有隐情

“不说话”也就罢了,至少不让人觉得抓她是什么值得叫好的事情
发表于 2011-1-1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话现在都被引用烂了,跟黑格尔的那句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一样作为很多东西的诡辩词。

这段话其实倾注了很强的的个人感受和煽动性, ...
NeXus 发表于 2011-1-13 16:14


我沒學過甚麼高深心理學,
你用的那句德文我亦看部明白,
只是當德語被翻作中國語文的同時,
他的意思在某程度上一定會有所改變。
句子文法、句子意義、句子的深藏意義,邏輯暗示等等
如果不是文學專家就難以理解…

而我能理解的亦單單只是中文字面上的意思,
中文排比句(大概?)沒錯是加強了語感,
只是並不覺得是誇大了當中的感受,
被迫害與否亦取決於讀者的心態和對中國語文的理解…

不過我認為問題存在的就始終會存在,
正面面對還是選擇逃避也是人的選擇,
只能說,不論逃避還是面對,問題還是會存在。

「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
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多少?

PS我不是想和大大吵架,只是想大大想一下自身的處境就萬分感激了。 (反對暴力!)
发表于 2011-1-1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下去谁还敢写H文,喵了个咪 我写过的H文我都考虑要不要删掉。。。。虽然我觉得我语言已经很含蓄了。。。。天朝太威武了,李刚儿子撞死人都不管,管人家腐女宅男
发表于 2011-1-1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 于 2011-1-13 22:54 编辑
26# 明


這當然也是個辦法,現階段也只能消極應對了。
以當局用點擊率作為判斷傳播標準的這個角度來看...
以後貼作品要注意點擊率,破萬就砍帖重發囉?
pyoco 发表于 2011-1-13 07:29

所以说……分流万岁?
未来是水管的时代吗?

其实说句老实话,BL的H确实太多了……还各种的雷人(可以围观天涯极品雷文那篇帖子),以前也曾开玩笑对朋友(腐女)说,难道BL就只剩下H了吗?
幸好百合目前还很含蓄……捂脸
发表于 2011-1-14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ynn81529 于 2011-1-14 03:02 编辑

=A=...這算甚麼...腐女這麼多點即量當然會很多啊...
而且犯罪的人這麼多,幹嘛不去抓個強暴犯反而去抓個腐女啊=A=...
就算是抓黃的,黃的在網上也有一堆好不好...
发表于 2011-1-14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说的前几楼都说得差不多了,重点是 “扫黄”,而不是“反腐”。
发表于 2011-1-1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噗.我只想吐槽這個..

男性与男性之间不涉及繁殖的恋爱感情ccgary 发表于 2011-1-12 13:10
发表于 2011-1-1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给猴看的,欲加之罪...只是碰巧是个腐女倒了霉...
表示在天朝,一切皆有可能...
发表于 2011-1-15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黄反腐一举两得,年关将至,看来警察叔叔也不容易啊
发表于 2011-1-16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圣光啊 救救我们吧。T T我们只是想看和谐物而已。
发表于 2011-1-24 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前面很多人有罪的不是耽美其实郭嘉对现实里同性恋这方面还是很开明的李银河好像还几次向俩会提交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案这要在宗教力量强大的国家是很难想象的
发表于 2011-1-24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周围那群腐女知道了 她们估计会无奈死...
天...没有语言了...这年头BL小说还少啊
腐女的人群也越来越广... 这事 管不好...
牺牲了一个 还有千千万万个...
发表于 2011-1-2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最后肯定是不了了之,最多罚点款就算了。
发表于 2011-1-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ex8585 于 2011-1-25 21:21 编辑

同意前面几个人的观点,重点是“扫黄”和在公共论坛传播,不过有人拿耽美作文章罢了。就算传的是BG黄文一样要抓吧,只能说她倒霉,刚好撞枪口上了。

我个人挺反感那些高调的腐女的,本来是个人爱好,自己圈子YY一下就得了。现在可好,什么公共论坛都搞得高调得不得了,2维OR3维世界任何两个稍有交集的男性都能YY成同性恋,什么父子、兄弟、君臣、朋友都能YY,自己YY就算了嘛,还什么百度电视剧贴吧都去插一脚,好好的看个电视剧讨论的帖子,一会儿就跑出一群腐女YY,什么美人啊菊花啊之类的词满天飞,你稍有反对意见她们就群殴,说你搞歧视。拜托,这是公共论坛啊,而且百度还是小孩子成群的地方,搞得一群小学生也整天攻啊受啊的乱嚷嚷,OMG!真正的重点不是耽美,而是不该在公共论坛高调地推销H耽美。
发表于 2011-1-28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是越来越 白痴了,只能说......
那些个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 制服流氓,成天就想找事
传播 耽美文化淫秽信息的 岂止这一个,这腐女真是倒8辈子霉了
发表于 2011-1-2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呦喂- -这还怎么构建和谐有爱社会啊和谐是和谐了有爱咋办啊难道大家一起看一不小心爱上你啊
发表于 2011-1-29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则是,年关了,警察叔叔也要业绩的……
二则是,那个也腐得太超过了些吧,被抓也是难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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