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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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再回本帖→【魔炮】真的要去民政局登记!!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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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妖季 于 2013-11-28 09:05 编辑

诶~~给大家添麻烦了~这是官方同人。不是所谓真.官方 ~我没有了解清楚就发了真是不好意思。。。找版主求删但是都不在线~(自己也会不删贴这个技能)真是对不起大家了 给大家添麻烦了~以后发帖我一定会注意的

小手牵小手,都往民政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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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还给不给同人活路了
原来这么早就结婚了,我还以为两人是先有了孩子再结的婚
发表于 2013-11-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只是隐藏的比较深罢了啊.....我也以为是现有的孩子然后才结的婚呢......
发表于 2013-11-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厉害的人,敢这么小就去领证,我也以为是有了孩子以后才结婚的,没想到在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去了
发表于 2013-11-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一對夫妻甜得太過分了......
讓我萌他們一輩子吧!!! 不想出坑啊!!!
发表于 2013-11-9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innocent不能更赞!!!这太闪了啊
发表于 2013-11-9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啥时候出结婚证复印件来看看
发表于 2013-1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你终于良心发现了啊!!!!
万年闪光夫妻啊!
原来一切都是从小开始的
本来就感冒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现在直接可以找120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linlong422 发表于 2013-11-9 20:33
官方你终于良心发现了啊!!!!
万年闪光夫妻啊!
原来一切都是从小开始的

今天刚在微博刷:为什么我现在不能死。。我就说奈菲还没结婚。。。。。看来我可以去屎了!! (心满意足
发表于 2013-11-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GJ!
官方这良心!
发表于 2013-11-9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官方这种恶意卖百合的无节操行为,我只想说——干得好!
发表于 2013-11-9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都养了这么久,结婚才是负责任的行为!
发表于 2013-11-9 2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祝福你们
发表于 2013-11-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你们两只那么小的时候就一起去过市政厅了!!!
官方GJ啊啊啊啊啊!!!!!
【心愿已了的感觉
发表于 2013-11-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终于承认了吗!!!
发表于 2013-11-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原来结婚这么早
发表于 2013-11-10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啊!这大约是我见到过最良心的官方了!
简直逼死同人!
发表于 2013-11-1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這麼小就已經知道要去民政局登記了嗎?XD

官方做得太好了!!!
发表于 2013-11-1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良心!!!!!!!
发表于 2013-11-10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太好 无怪后面孩子都那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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