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查看: 14959|回复: 66

【恶魔之谜牵手组!】┬_┬求来人大声的告诉我牵手组并没有死!!!!!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发表于 2014-5-12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她们一定在倒下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然后得救了!然后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对吧!牵手组是绝对不会死的对吧!300的敏娜SAMA们!
发表于 2014-5-12 0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官推问答上有点暗示牵手组两个都没死。。。虽然这样坑爹不过能活着最好啊啊QAQ  活着还能看放闪
 楼主| 发表于 2014-5-12 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虹纹の恶 发表于 2014-5-12 03:15
感觉官推问答上有点暗示牵手组两个都没死。。。虽然这样坑爹不过能活着最好啊啊QAQ  活着还能看放闪

┬_┬ 牵手组一定还活着!她们最后一定会回来的!OP上的那一幕!
真心被虐爆!我需要找制作组谈人生
求亲组对一起去把制作组
发表于 2014-5-12 0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屍體被黑組首謀在其他學生沒注意到的情況下收走了」
話說這帖有什麼意義嗎?
 楼主| 发表于 2014-5-12 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飄渺的殞星 发表于 2014-5-12 03:45
死了,「屍體被黑組首謀在其他學生沒注意到的情況下收走了」
話說這帖有什麼意義嗎?

呵呵 我不相信
发表于 2014-5-12 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一集看到最後…
咦!真的假的…??…………(這種感覺…)

「問:那兩個人是死是活請期待下一話! …可以這樣想嗎?  答:下一話之後也請期待! 是這樣的感覺,拜托了!」
(就只能保持這種感覺了)

從第5話開始心情起伏都很大,第5話以為春紀會領便當。最後沒有(心情舒暢一點)
然後這一話…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5-12 09: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死,只是双飘成百合灵了…
发表于 2014-5-1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剧情忽然直走至下啊!我好喜欢这一组。
发表于 2014-5-12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前面的角色都吐便當只剩這對沒吐,我會恨死製作組
求這對可以再次出場啊
发表于 2014-5-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翠兒 发表于 2014-5-12 10:15
如果前面的角色都吐便當只剩這對沒吐,我會恨死製作組
求這對可以再次出場啊

其他角色基本又沒死,只是退學……。
发表于 2014-5-1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
再怎么无法接受也是死了。
今后最多只能在回忆中登场了。

愿百合之花得以在地狱绽放…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3 收起 理由
Ruby.Schnee + 3 怎么说话呢!不会聊天……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4-5-1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岁纳京绫 于 2014-5-12 12:51 编辑

要是没死,那岂不是是逼死同人了么……
而且死了能多卖BD啊……
这么说是不是太黑了
发表于 2014-5-1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遗憾也是一种美
相爱相杀也符合遗憾的美学

比这种更残忍的是相看两生厌
发表于 2014-5-1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無論死活都能照樣放閃無誤
发表于 2014-5-12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希望没死比如匕首没插到要害,毒药被小萝莉换成低毒性的
发表于 2014-5-1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剩5个人了,,后续剧情怎么发展呀
发表于 2014-5-12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了,心脏被捅。。。
发表于 2014-5-12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恶魔之谜牵手组!】┬_┬求来人大声的告诉我牵手组并没有死!!!!!

poker1 发表于 2014-5-12 14:27
,还剩5个人了,,后续剧情怎么发展呀

不是7个吗?
兔晴,伊介,nio,番场,凉,英
发表于 2014-5-12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看到最后谁知道呢!
发表于 2014-5-1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沒死 天使小號也會因為沒有刺殺成功被踢出黑組 羅密歐與茱麗葉還是得分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合会 (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123号 )

GMT+8, 2025-2-3 14:14 , Processed in 0.101301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