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RINCESS

某漫畫中的女主角媽媽驚覺自己是同性戀而離婚,這種有點離譜的事是否真有可能?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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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9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女同士所以离婚.................让我想起了<<蝴蝶>>..................
发表于 2006-7-2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过《时时刻刻》吗?
发表于 2006-7-2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点的解释可以认为那个妈妈是个双性向人.
发表于 2006-7-29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看了一个讲座,
那位XX大学教授说在中国,有70%的婚姻家庭组合是没有爱情的。
婚姻就是经济组合、法律组合。婚姻不一定靠爱情来维持,少年夫妻老来伴。
婚姻更多的是亲情、互助的组合。

因为自己性向而离婚不是没有的。
但受到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和其他方方面面的约束,不因此离婚的也有很多。

凤凰台的有个节目也拿这个话题来谈论,支持反对双方争得难解难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最有理的是要看当事人。
发表于 2006-7-2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忍了那么久, 辛苦了啊...其实那个妈妈没有错, 勇敢承认是好事, 不过那个爸爸好可怜, 好吧, 该不会对女的失去信心, 转投BL的怀抱? 呵~
那个女儿的接受力真强...
发表于 2006-7-2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情再现实中很多啊,不少LES受不了父母的逼婚,外人的口水而选择婚姻,有孩子的
也很多,虽然她对那个男人没一点兴趣----她不够坚强,社会(中国不允许同性结婚,有些国家可以)不够宽容,大众认识不够科学,有几个普通人确切知道同姓恋是遗传导致的啊!!!
发表于 2006-7-2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唔 世事難料阿@.@~
因為以前的社會比較封閉 所以就算是性向特殊也不能夠坦然面對大眾
況且以前的人認文 同性戀是個病= = 是心理變態..(阿 真傷人..)

雖然現在的社會好像沒有好到哪裡去一_一..不過至少可以讓人勇敢追求所愛

還有想問一下Lz那漫畫叫什麼阿@.@ 好奇
发表于 2006-7-2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有这种可能.因为我以前就遇到过一名女性就有过这种经历
发表于 2006-7-30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的,自我的力量和大自然的決定,比較起來自己的力量大秒小,就是強行來,本質無法改變就是無法改變,大自然上致黑猩猩,下致螞蟻也有同性戀,誰人說那是不正常,那可是大自然一部份來,家人硬要那些女性和男性結合,那是逃避
心靈活在戰爭中就是在戰爭中,喜歡百合的男情無法結婚就是無法結婚

发表于 2006-7-30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巴黎街頭藝人 于 2006-7-28 22:14 发表
隻有一句話就是【不合常理】
並非她在繞感情路後,才發覺自己喜歡的真的是女生這點奇怪
因為很多人都是,繞了很多路之後,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麼
而是她因為這樣立刻決定離婚
然後她女兒也很“成熟“?的接受這個事實
還安慰她媽媽 怎麼說都【不合理】(反正是漫畫嘛)
以上......

“不過世界上本來就有很多不合理的事情...“

女兒也很成熟......
我也想不認這種人,但就是有這種天才出現,天才的出現不是偶然發生的
发表于 2006-8-6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簡單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以自己是les的立場來說~
如果今天我媽對我坦承了她的性向~
我想除了對家庭破碎深表遺憾以外~我應該會原諒而且表示支持吧~
畢竟不得不隱瞞的情況我是懂得的~
社會的壓力.現實的逼迫~
在心靈還不夠成熟不夠強壯足以抵抗這些以前~
懦弱的逃逸或消極的接受安排都是可以理解的...

縱然那並不代表這樣的行為就是無罪~
終究.
再多的理由也無法改變"傷害"和"利用"的事實....

家庭崩坍了.
真相瓦解了屋簷下的寧靜.
諷刺的是在追求自己的愛情之前所要作的就是踐踏另一個人的感情.

然而我必須說我一定能夠理解的.
因為這是在不公的社會之下.
所僅存的"自我選擇權".所僅有的關於同性相戀者的唯一任性
說來自私.
但如果要要求別人壓抑真心來維持自己冀望的穩定和平靜
不倒更屬自私一類?

每個人的命運由自己決定.
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端看個人抉擇.
或許年紀長了以後~有了完整的家庭和孩子~
尋求到了能夠容納.需要自己的一份工作與住所~
即便內心明白自己的愛情註定跛腳殘缺~
我想
也總會有人是甘之如飴的吧...
发表于 2006-8-6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inuviel 于 2006-7-29 12:19 发表
简单点的解释可以认为那个妈妈是个双性向人.

噫呀~醬的認定會不會太果斷了點?
說不定是有其它壓力女主角媽媽才去相親也不一定~yamiboqe004
发表于 2006-8-8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問問這作品是什麼?可以給我link嗎?
发表于 2006-8-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告诉楼主,这种事发生的已经不值得讨论了。非常不喜欢为了逃避结婚的这些女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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