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衫征集
楼主: 乙羽

百合同人区在很里面,会不会有点不方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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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300的同人创作是个金字招牌,但是要如何保住这个金字招牌有没有想过?同人作者的水平参差不齐,我不清楚乙羽你看了多少文区的帖子,至少在我的看过的文中,好的同人文作者,有一大部分都有写原创,难道要把这些作者的费尽心思的文章放在子区?原创的文章设定比同人复杂也耗费神的多,难道不该享受到进区就可以看到的待遇吗?再者,根本不需要去挑战别的文学站,但给作者发展空间难道有错?

况且同人是金字招牌,酒香不怕巷子深,还怕来文区看文的人不去看同人?很多人都是直接跳过原创区奔同人区的吧。但不能因为不看原创,就要把原创放在子区。而且文区现在的政策也不是扶植原创,只是让原创有更多人可以看到而已。

我以上的言论并不是歧视同人作者,也不是要为原创作者说话。对我来说,作者都是辛苦可敬的人,为了写文章耗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是文区的宝物。只是因为原创作者的读者相对少,所以提供一个机会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香不怕巷子深,那w大还争什么所谓的待遇呢?
金子招牌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藏起来显示它的价值吧。

作者不该多为读者考虑?同人众多读者就不该享受到进区就可以看到的待遇吗?原创设定起来表面上会更耗神,能肯定是读者理解起来也更耗神,但写哪种文章最耗神就要看具体文章了。w大不但不歧视同人作者,还俯视和怜悯着同人作者,从w大“哈哈哈”的笑声里很容易看出来。

w大不想用原创挑战别的文学战,w大最关心的发展空间原创岂不是不如同人大?(晋江的叫les,我们的叫百合?)

“而且文区现在的政策也不是扶植原创,只是让原创有更多人可以看到而已”

冰火斑竹要下大力气扶植,然后让它成为“为百合势力的另一个集合旗”,是我理解错了还是w大人理解错了?

W大能看到原创区不够繁荣,300呢,难道认为人气已经足够了?

[ 本帖最后由 乙羽 于 2006-10-10 20:45 编辑 ]
发表于 2006-10-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這個只寫過同人的路人甲亂入一下...

事實上,我個人是覺得保持現狀最好
當然啦,只有追特定幾篇文的我大概沒資格這麼說囧
发表于 2006-10-1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香不怕巷子深,那w大还争什么所谓的待遇呢?

所谓的待遇是相对于原创来说,在这里,原创是一个弱势,这是肯定的。冲着同人来的人也不会介意多进一个版面。

>>金子招牌在任何地方都不会藏起来显示它的价值吧。

正因为有金字招牌吸引人气,所以才对新东西有推进作用。你进吃饭的地方,只要对方有新产品,是不是都会先向你推荐新产品呢?要发展就要不断推陈出新,不能局限在原的成就上。现在就是推广原创。

>>作者不该多为读者考虑?同人众多读者就不该享受到进区就可以看到的待遇吗?

那么多同人作者挖坑不填,还真没看出来有考虑过读者的感受。
读者多,所以才敢放在子区。把原创放在子区,还有多少人愿意点进去看呢?


>>原创设定起来表面上会更耗神,能肯定是读者理解起来也更耗神,但写哪种文章最耗神就要看具体文章了。w大不但不歧视同人作者,还用俯视和怜悯着同人作者,从w大“哈哈哈”的笑声里很容易看出来。
我笑是笑你的短视。论坛的发展不能停留不前。因为同人多,所以就把同人放在第一位。但是,同人能够活多久?当热潮退去,文章也就死了。对于没看过动画或者漫画的人来说,同人文不见得能够看懂。你看得津津有味,别人也许看的莫名其妙。原创是必然要发展,这样才可以留住其他来看文的人。

如果你要把我的言论理解成“歧视、俯视、怜悯同人作者”,那我只能说你对自己身为同人作者没有自信的表现。你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我对文章的回复,有没有对作者不敬过。

>>“而且文区现在的政策也不是扶植原创,只是让原创有更多人可以看到而已”

冰火斑竹要下大力气扶植,然后让它成为“为百合势力的另一个集合旗”,是我理解错了还是w大人理解错了?

冰与火是出于作者的角度来扶植,我则是一个读者。我们的出发点并不相同,但对于分区的事,我们一致。而且现在原创的GL文也基本上发展起来,这是对冰与火努力的肯定。


最后要说的,我只是作为一个长期泡在文区的人,出来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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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待遇是相对于原创来说,在这里,原创是一个弱势,这是肯定的。冲着同人来的人也不会介意多进一个版面。

即时读者不介意,难道不该给他们充分的尊敬?他们很多人也许只是冲者喜欢的作品来,看几眼文,不回贴,连管理区讨论什么都不知道。多数人不够“高档次”就用自己的感受代替他们的感受?

>>正因为有金字招牌吸引人气,所以才对新东西有推进作用。你进吃饭的地方,只要对方有新产品,是不是都会先向你推荐新产品呢?要发展就要不断推陈出新,不能局限在原的成就上。现在就是推广原创。

是推广不是扶持,我又学到了,w大作为文区的前辈语言功力让人佩服。但原创是新产品还是同人更新呢?一个公司是考虑消费者的需求还是制造部门的需求?当然什么样的公司都有。

>>那么多同人作者挖坑不填,还真没看出来有考虑过读者的感受。
读者多,所以才敢放在子区。把原创放在子区,还有多少人愿意点进去看呢?

您这次还是不歧视同人作者,但随便就给同人作者定了条罪,写同人的多,弃坑的自然多。而且同人长篇多,这种比较有意义吗?还有您觉得读者不会选择吗?不是很多大人信誉良好很受追捧?

>>我笑是笑你的短视。论坛的发展不能停留不前。因为同人多,所以就把同人放在第一位。但是,同人能够活多久?当热潮退去,文章也就死了。对于没看过动画或者漫画的人来说,同人文不见得能够看懂。你看得津津有味,别人也许看的莫名其妙。原创是必然要发展,这样才可以留住其他来看文的人。如果你要把我的言论理解成“歧视、俯视、怜悯同人作者”,那我只能说你对自己身为同人作者没有自信的表现。你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我对文章的回复,有没有对作者不敬过。


还是那句话,您看的长不一定看的准。按您的逻辑,那您说百合能够活多久?当热潮退去,300就关掉了? 不过不用关门,因为您看好的原创文学这时就能撑起门面,不过您又不想和其他文学网站竞争,这就让人费解了。您说我对同人没自信,那“反胃”“没发展空间”都是谁下的结论呢?

>>冰与火是出于作者的角度来扶植,我则是一个读者。我们的出发点并不相同,但对于分区的事,我们一致。而且现在原创的GL文也基本上发展起来,这是对冰与火努力的肯定。

不礼貌的说句,您是读者就不要用策划者似的的口吻说出让人误解的话。

>>最后要说的,我只是作为一个长期泡在文区的人,出来发表观点

您是贵宾,如果说话有轻率的地方,即使您再怎么声明自己是个读者,其他人也难免有各种想法。

[ 本帖最后由 乙羽 于 2006-10-10 21:28 编辑 ]
发表于 2006-10-10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那句  
把同人放在主版是没远见的  
对论坛以后也是没有建设性意义……

同人区做子版足矣

不行就分版吧  省得谁委屈了谁似的……
以后谁爱在哪就去哪就行

反正一句  
如果在一起  同人区做正室绝对是不可取的!

[ 本帖最后由 arataka 于 2006-10-10 21:39 编辑 ]
发表于 2006-10-10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虽然比较喜欢同人但是不支持同人区做主版
我认为现在的版面已经很好了
发表于 2006-10-1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2个版分开来就不是文区了...
喜欢也不希望改变现在的版面..
发表于 2006-10-1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好吵的,只要我还做版主一天,我就不会让文区版面动一下,就算管理员坚持要搞竞争上版……那我也只好用些歪门邪道来保持原创区的主版地位了……即使被封ID也无所谓。该说的不该说的,这个帖里都已经说完了,支持换版的人不会那么容易被说服,不支持换版的人也不会轻易就被说服,能当上版主管理员的人我相信都是有头脑的人,文区需不需要换版大家仔细去琢磨
发表于 2006-10-1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希望改版。也不希望百合会去跟什么其他的网站比较。
百合会就是百合会,正因为她的与众不同才更加显出她迷人的魅力。
原创区在外,同人区在内,是300的特色,
毫无任何不方便可言。
喜欢同人区的朋友们可以在IE上加超级链接,一点就是了。
而且在我的心中,原创的就是比同人的档次要高一层,拿出来给别人看是相当的厚礼,为什么要藏起来呢?我倒恨不得把好的原创放到浮动广告里给别人看呢yamiboqe004

PS:某人口口声声说大多数人支持改变。
我怎么没发现,无论在我QQ里的哪个300群里都没有发现有人支持改革,倒是异口同声的赞成维持现状。不知某人这“大多数”是从何而来。

[ 本帖最后由 Ray-0 于 2006-10-10 22:48 编辑 ]
发表于 2006-10-1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文区分成两个独立版也没有必要。支持维持现状。yamiboqe003
其实在现在的300的任何一页都能直接点击进入同人区,不再有需要回到主页然后再点击两次的不便了。yamiboqe003
发表于 2006-10-1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沒錯,論壇的設置比起以前進步也方便多了,
我想沒有必要大幅動地改革。
可以加強的部分反而是管理方面了吧!
(第一次來300我都是在文區混((是潛水吧~TF)),滿想文區來辦個什麼活動之類的XDD~)

看了前面很多同學的意見,
嗯...這就是百合會的優點(優勢),
多點不一樣的聲音激盪出更多不一樣的想法,
百合會會更美好~哈!

各位同學辛苦了!
yamiboqe003 yamiboqe004 yamiboqe005
发表于 2006-10-11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冰与火 于 2006-10-10 22:07 发表
没什么好吵的,只要我还做版主一天,我就不会让文区版面动一下,就算管理员坚持要搞竞争上版……那我也只好用些歪门邪道来保持原创区的主版地位了……即使被封ID也无所谓。该说的不该说的,这个帖里都已经说完了, ...




冰火君……
发表于 2006-10-11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筱林透 于 2006-10-11 01:04 发表




冰火君……


别叫我!你这个辞不达意的大舌头!要我答应的话除非你把WOW里欠我的钱还来!
发表于 2006-10-11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冰与火 于 2006-10-11 01:05 发表


别叫我!你这个辞不达意的大舌头!要我答应的话除非你把WOW里欠我的钱还来!




……我现在手头有点紧……
发表于 2006-10-11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管你去偷去抢!文区的事我说了算,要竞争上版也可以,看你开什么条件
发表于 2006-10-11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假了……我已经无话可说了……你们有什么条件一次说清楚咱们把这个事情了结了吧……
发表于 2006-10-11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的狀況我該笑嗎?




沒立場説話的路人路過。。。
发表于 2006-10-11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欺负透哦

不如文区的问题还是我说了算吧!~
发表于 2006-10-11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澄霧 于 2006-10-11 01:33 发表
不如文区的问题还是我说了算吧!~


TF!

文区的事不用你管,先去卖身还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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