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楼主: 油桃大人

[别拦着我] 《过午时分》讨论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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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期最雷 沒有之一
发表于 2017-12-1 1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追的漫画都是电姬上的,百合姬作为专业的反而打不如电姬太奇怪
发表于 2017-12-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meined 发表于 2017-12-1 01:33
回复有点长点评会说不完,所以用这个形式。
啊首先说明我是“伪百合控”,接受度极其的高,对午过时分我 ...

恩...我有点不明白....阁下的前提还是很清晰的,为什么结论这么奇怪呢?
阁下的前提:“确实百合对应的是基腐、BG等概念,而少年漫对应的是青年漫、少女漫、综漫这样的概念。从性质上说,这两类概念不应该互相排斥,比如少战、SAKI、奈叶等其实都符合少年漫的特征,是同时沾两边的。
阁下的结论:
哪怕有恋爱喜剧,少年志里的恋爱喜剧也往往是后宫,是围绕某个少年的故事,一般也不怎么细腻,而且相对不受欢迎。
所以以百合为主心骨的作品出现在少年志里是很违和的。
这和百合志里卖bg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

阁下把“以百合为主心骨的作品出现在少年志”与“百合志里卖bg” 相提并论似乎有点不太妥当
对等的情况是“少年志里卖少女漫”与“百合志里卖bg”,这样一想不是觉得就很有问题了吗????
阁下既然清楚百合和少年漫并不冲突,那么“以百合为主心骨的作品出现在少年志”本来就并无不可,只不过这部百合作品必须以少年漫而非少女漫的形式出现罢了。
同样是百合作品,魔法少女奈叶出现在少年志并无不可,但少女革命出现在少年漫里就大大的有问题。因为后者的少女漫属性与少年志的定位冲突了

阁下的论述是不是有混淆概念之嫌?

点评

就像刚刚一位坛友回复我的,挂羊头卖狗肉和挂清真卖猪肉的差别,这个比喻我觉得较为形象了,但本质上就是卖A拿出了B  发表于 2017-12-2 02:45
更加没有在混淆概念,因为我认为“实务上说”,就算是奈叶也不会被定义为少年漫,除非这个实务上的定义进行革新  发表于 2017-12-2 02:42
我肯定了对方的论据但没有肯定论点,因为对我来说性质严格排斥并不是接纳非目标产品的绝对要求  发表于 2017-12-2 02:39
发表于 2017-12-2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不看,一天到晚怎么多出来这么多奇葩作品
发表于 2017-12-2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吐槽女主和隔壁帅比打炮那段,简直是我在百合漫里见过的最意义不明的剧情
这段剧情明确了女主的性取向,而且给女主打上了出轨的标签,最逗的是接下来女主还要和炮友的老婆百合?
emmmm.....
发表于 2017-12-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lysleepy 于 2017-12-2 12:27 编辑
meined 发表于 2017-11-30 10:33
很长的铺垫但是没铺垫完,随手挑了个爆点作为分界线。
背德之类的我向来当题材看,关键是叙事节奏和叙事水 ...

恩...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阁下一开始提到“少年志画百合的也不少,反过来百合志画别的也没所谓吧。”这是阁下论述的起点与终点。
为了更清楚地论述,我尝试结合了阁下第一二次的回复,写了两个并不算严谨的三段式:
三段式一
前提1: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可接受的(A是B)
前提2: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A是C)
结论1:漫画里"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是可以接受的(B是C)
三段式二
前提3:漫画里"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是可以接受的(A是B)
前提4:百合漫里出现bg是"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C是A)
结论2:百合漫里出现bg是可以接受的(C是B)

且不论前提1,2,4是不是正确
但可以看到,三段式二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但三段式一的逻辑是错误的,从阁下给出的前提1和前提2里并不能得出结论1(前提3)
为了得出结论1.阁下的前提2必须改为"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是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 这个陈述。
但这个陈述显然并不符合我们一般见解,"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并不等于出现百合漫。
所以说我认为 阁下的论述有混淆逻辑之嫌

但当然,上面的三段式只是我根据阁下的回复做出来的,可能阁下的思考路线并不如此,
如果是这种情况,还请阁下赐教





发表于 2017-12-2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eined 于 2017-12-2 19:14 编辑
deadlysleepy 发表于 2017-12-2 12:19
恩...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了,阁下一开始提到“少年志画百合的也不少,反过来百合志画别的也没所谓吧。[/b ...

嗯,如果我好久没有想起来的逻辑学知识没有错的话,阁下的格式好像不太对。

(因为主体不同,可接受客体的范围是不同的,如果要说可接受,那最好加上一个前提限制:对我本人而言)
三段式一
前提1: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可接受的(A是B)
前提2: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A是C)
结论1:漫画里"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是可以接受的(B是C)

呃,我推了下这个格怎么证,确实是证不了的,因为本来这个格只能推特称命题,要是结论是全称,用这个格是怎样都推不出来的。
实际上我回头再看自己的逻辑,的确相当粗糙,毕竟当时只是随便类推了下,没特别演绎过,所以我自己也在推,然后推成这个样子:

演绎1:
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MAS)
可接受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PAM)
可接受"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SAP)
演绎2:
百合漫里出现bg是"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PAM)
可接受"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SAM)
可接受百合漫里出现bg(SAP)

这个逻辑的问题在哪里呢,在演绎2,使用这个格的情况下,两个前提都肯定的话中项不周延,也就是可以接受“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不等于可以接受百合漫里出现bg,更加形象点说就是:粉笔是笔,我打算买笔,这两个前提并不能得出我打算买粉笔的结论。
但可接受百合漫出现bg是我个人的结论,至少对我个人来说这个结论是真的,那么就是推理过程的逆推有问题。所以演绎2的前提其实要改成:"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包括百合漫里出现bg,这样一来演绎2会变成这样。

"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包括百合漫里出现bg(MAS)
可接受"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PAM)
可接受百合漫里出现bg(SAP)

这样应该能说得过去。如有其它漏洞还请斧正。
发表于 2017-12-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话实在看出来这玩意和百合有什么关系,看的时候满脸的黑人问号.jpg,作者这种开头怕是收不了场
发表于 2017-12-3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eadlysleepy 于 2017-12-3 02:18 编辑
meined 发表于 2017-12-2 19:12
嗯,如果我好久没有想起来的逻辑学知识没有错的话,阁下的格式好像不太对。

(因为主体不同,可接受客 ...

我对三段式的格式并没有什么研究,但我并不明白
演绎1:
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是"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MAS)
可接受少年志里出现百合漫(PAM)
可接受"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SAP)


因为我并不懂三段式的格,所以我马上查了一下。虽然我并不明白m,s,p是什么意思,但按照阁下给出的格式去套用表格里的数据

第一格第二格第三格
大前提M——PP——MM——PP——M
小前提S——MS——MM——SM——S
结论S——PS——PS——PS——P

但阁下这里用的应该是第四格,第四格是不能用(AAA)式的。而只能用(AAI)式。I应该是特称肯定?????
那么结论就是:可接受有些"漫画摆出了读者群并没有期待的东西"。个结论是符合我的直觉逻辑的

所以我认为阁下的演绎1依然是有问题的。



点评

那就有问题吧,别在意了,我觉得没问题也不妨碍大家觉得有问题……不纠结了  发表于 2017-12-3 17:30
发表于 2017-12-3 1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曾三次切出去以为自己进了别的杂志,真不晓得直女姬下限在哪了
发表于 2017-1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meined 发表于 2017-12-2 19:12
嗯,如果我好久没有想起来的逻辑学知识没有错的话,阁下的格式好像不太对。

(因为主体不同,可接受客 ...
百合控并不是少年漫面向的读者群。百合控是百合漫面向的读者群。
百合控接受或者喜爱少年漫中的百合情节,并不是因为百合情节是“读者没有期望在作品中看到的情节”,而是因为“自己喜欢百合”。

反过来,百合控,至少百合控之中的一部分是百合漫面向的读者群,而BG情节本身不是面向百合控的部分,不喜欢百合漫画中有BG的原因也可以是“讨厌男性”或者“讨厌BG”,而不一定是“讨厌作品中出现作品不被期望的情节”。

一部作品本身是有很多要素的,私以为抛开具体因素谈本质没有什么意义。

比如按照马克思的阶级论,法律无论古今都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即法律的本质是一直不变的,但不能推理出法律本身从古至今是没有改变的。

如果层主你本身喜欢“作品里出现没有被期望的情节”这样的话,那么推理是都可以成立的,对于抱着“喜欢百合”去看待少年漫中的百合情节的人,我想这个推理并不一定成立

点评

我不是喜欢,只是没所谓,所以我没所谓百合姬有bg,能接受百合姬有bg对我来说就是真命题啊,有前提的  发表于 2017-12-4 00:11
发表于 2017-12-29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p站连载的第二集,结果被黑长直强吻了??这是怎么发展到这样的(终于百合了) FireShot Capture 11 - 昼下がりに、また。 - pixivコミック I 無料連載マンガ - http.png

点评

對,看完完全不懂怎麼發展成這樣的  发表于 2017-12-30 21:44
发表于 2017-12-30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现在的百合姬,已经没什么大期待了,随便乱搞
发表于 2017-12-3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个第一话就盖棺定论,真是图样图森破

出轨就是出轨,不会因百合就变得高尚
同样的,百合本身也不是什么高尚的东西,无非就是一种同性之间的情感,一种性向而已
所以,百合作品里同样会有道德败坏之人,也会有强奸杀人犯,也会有出轨等等
那么画了一个描写这种人群的作品,有什么好喷的,出发角度不同而已

异性恋作品里,什么样的题材、人设没有?为什么百合的弄同类型的东西就要被喷?
百合就一定要高尚纯洁出淤泥而不染?百合就不能有卖肉三角恋后宫的作品?(吐槽一下隔壁帖子)

最后六字真言:爱kk,不kg
发表于 2018-1-1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xin 发表于 2017-12-29 18:36
看了p站连载的第二集,结果被黑长直强吻了??这是怎么发展到这样的(终于百合了)
感覺就是為了百合而百合,各個人物沒有感情,只為了劇情走向而已
发表于 2019-6-6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部又被人从o坑里捞出来了,还盖了个明响花绽的名字
发表于 2019-6-6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隐爵士 发表于 2017-12-31 20:14
看个第一话就盖棺定论,真是图样图森破

出轨就是出轨,不会因百合就变得高尚
挖个坟
结局是婚姻(男,后来发现误会老公然后打了和解炮)和爱情(女,怀孕后觉得自己更喜欢邻居然后告白了)两不误,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现在觉得这漫画如何?
我觉得这个不是有没有这些元素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9-6-6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離婚只是彼此不適合
发表于 2019-6-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bori 发表于 2019-6-6 18:42
離婚只是彼此不適合

然而并没有离婚
发表于 2019-6-6 23: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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