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00|回复: 11

[2.5 次元] 小清水亜美老公三瓶由布子變成自由身,兩人共組夫妻档?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发表于 2007-6-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與小清水亜美十二歳己經在劇団若草認識,還與亜美在年初A&G 超RADIO SHOW~アニスパ!舉行結婚典礼的三瓶由布子(交響詩篇エウレカセブン・レントン役)宣布脱離八重垣事務所,變成自由身
其實,自今年年初小清水亜美在宣布退出八重垣事務所後,三瓶由布子的離開都只是時間問題
八重垣事務所其實為劇団若草的經理人公司,劇団若草作為劇団和養成所,有由幼兒至青年的班級,提供戲劇、歌唱及舞蹈的訓練,幼年小清水亜美就因為偶像飯塚雅弓而加入劇団若草。現在,小清水亜美和三瓶由布子相繼退出事務所,可看為從劇団若草畢業。
預計關係親密之兩人,未來將繼續合作,向声優發展
发表于 2007-6-1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 JOB 小清水快點把三瓶正式追到手吧(茶)
发表于 2007-6-10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她們2人往哪去 ~
都會支持她們的 XDDD

SOLA #9
這一個是為她們2人而設的嗎 XDDD
UO0003-2.jpg
发表于 2007-6-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唱妇随的二人啊yamiboqe007
发表于 2007-6-1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发现一对了,接下来他们转投哪个事务所呢
PS:LS的签名图的希望看来是一去不复返了
发表于 2007-6-10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聲優迷 于 2007-6-10 11:27 发表
不管她們2人往哪去 ~
都會支持她們的 XDDD

SOLA #9
這一個是為她們2人而設的嗎 XDDD

看第9话的时候对这一个也很在意
嘛说明都得到大家的祝福了嘛XDDDD
发表于 2007-6-10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聲優迷 于 2007-6-10 11:27 发表
不管她們2人往哪去 ~
都會支持她們的 XDDD

SOLA #9
這一個是為她們2人而設的嗎 XDDD



太强了,我都没注意到yamiboqe029 yamiboqe029
发表于 2007-6-15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聲優迷 于 2007-6-10 11:27 发表
不管她們2人往哪去 ~
都會支持她們的 XDDD

SOLA #9
這一個是為她們2人而設的嗎 XDDD

這是我的截圖!!!(指)
你還真的儲下來啊?yamiboqe014
发表于 2007-6-15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iviantkw 于 2007-6-15 01:21 发表

這是我的截圖!!!(指)
你還真的儲下來啊?yamiboqe014


不是 XDD
看見這個帖...
第一時間就想起這圖...所以專程跑回去你的BLOG
再發上來的 X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07-6-1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iviantkw 于 2007-6-15 01:21 发表

這是我的截圖!!!(指)
你還真的儲下來啊?yamiboqe014


夫妻间资源共享很正常啦,大人不要生气~~~yamiboqe030 yamiboqe030
发表于 2007-6-16 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聲優迷 于 2007-6-15 17:37 发表


不是 XDD
看見這個帖...
第一時間就想起這圖...所以專程跑回去你的BLOG
再發上來的 XDDDDDDDDDDDDDDD

那就不用特意上傳上來啦XD
用那link不就行了嗎XD

原帖由 NeXus 于 2007-6-15 17:55 发表


夫妻间资源共享很正常啦,大人不要生气~~~yamiboqe030 yamiboqe030

沒生氣啦~yamiboqe030
只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轉貼我cap出來的東西而已XD
发表于 2007-7-3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聲優迷 于 2007-6-10 11:27 发表
不管她們2人往哪去 ~
都會支持她們的 XDDD

SOLA #9
這一個是為她們2人而設的嗎 XDDD



观察得真仔细啊........

恩....挺支持她们的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百合会 (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0123号 )

GMT+8, 2025-1-22 08:13 , Processed in 0.040466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