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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闇の健 于 2006-12-10 20:21 发表
難怪漫畫版代理都出那麼久了,小說代理卻什麼影子也沒看見
不過,沒想到集英社的態度這麼硬- -b還是說那其實是藉口?- -+
集英社那樣不算態度硬...她們只是遵守日本的不成文規定而已
同個系列的作品一率都指定同個代理商
也就是聖母的作品台灣區代理權在東立手上
若青文(或其它出版社)想出聖母的小說,就要找東立(台灣區的代理商)洽談代理權
雙方談好後,再由東立問集英社(日本區的代理商)可不可以出版。
集英社若答應,則集英社會幫忙問日本該小說其他共同作者的意願,
等所有共同作者都同意後,想出小說的出版社才可以開始作業
如果共同作者不同意,則小說還是可以開始作業,
但是作品裡面屬於共同作者的部份,台灣出版社不可以刊登出來,
也就是說台灣出版社只有拿到內文的部份(內文屬於集英社跟小說作者的版權)。
當然如果今川緒雪先生認為她的小說被翻成中文會不夠優美而拒絕授權的話,
整個提案就當場死亡確認。
的確這樣授權金會比較貴,因為要被老二 東立 跟 老大 集英社抽成
(簡單的說就是老二收錢以後,作老二的人要負責向老大繳貢金
然後作老大的人必須把貢金按照約定的比例發給所有擁有版權的人)
但日本就是按照這樣的規則在跑,想要她們的作品就得照這個規則,沒別條路。
註 : 1. 日本的一部作品版權被切割的很散,像是OP/ED 版權要另外買, 或者是作品封面也要另外買
2. 代理商只負責洽談事宜...實際上,版權不見得全在代理商手裡。
以上是偶對日本作品授權的認知,有錯請提出來...
Thanks
[ 本帖最后由 pnity 于 2006-12-10 21:1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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