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衫征集
楼主: meet

是否該給予LZ刪回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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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開放扣分的功能給所有人,容易引起紛爭,這個我覺得沒錯,
不過,發佈主題帖的人,如果能夠將自己的主題鎖上,倒是個不錯的點子,
頂舊帖、挖墳的情形越來越嚴重,看到自己很久以前發佈的主題被頂起,而且還是水帖,應該會很不滿,
應該可以考慮這個做法
发表于 2010-7-1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予LZ这样的权利的确不太恰当,要保证言论自由嘛,一个主题,各种各样的回复都有,这样我觉得挺好。
不过给予LZ所楼或者是炸楼的权利,这个可以商榷一下,但是要限定一定的等级,也就是说让达到某种等级的LZ才赋予他这样的权利,我觉得这样比较合理。有些人发了一些主题帖后悔了,或者是写文坑掉了填不起来的时候,炸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楼主| 发表于 2010-7-1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經把磚頭拋下去了(???)

看看 誰會被打到 能否引出一塊玉


烽火台駐入
发表于 2010-7-16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就像我之前说的...得用严格的惩戒和明白的警告来制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啊

我也从没说过他们可以公正的看待每一件事......不管他们能否公正看待,只要能够让他们有理由不在论坛里乱来就可以了吧?前辈认为那 ...
TFEI4 发表于 2010-7-16 14:36

很難說阿...一時理智線斷裂就好玩了{:3_277:}
雖說這種人不多,但還是存在的{:3_303:}

總之如果像阿伯版主說的,可以讓人鎖自己的帖樓,不讓人頂起我倒是贊成
或者...
EX:較容易頂起舊帖的區域,把帖子設一個期限,期限到了,帖子自動鎖起這樣的機制~不知是否可以?
发表于 2010-7-1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锁自己帖子的单独设置这个技术上做不到吧...
发表于 2010-7-16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版主所在的原因…請使用舉報功能
melly 发表于 2010-7-16 14:53


舉報功能常常使用,不过就是因为前一阵子版主们忙不过来,但又不好意思动不动PM麻烦他们,我才如此建议的......那时广告和水帖泛滥到有部分帖子常常几天甚至几周没人处理,(只扣分不删帖或是完全没处理的)所以才想到给少数特殊会员这种权利的,这样楼主版主都方便...虽然这几天情形好些不用这么做,但谁知道过一会儿会不会又泛滥呢 ............(但愿不会)


很難說阿...一時理智線斷裂就好玩了{:3_277:}
雖說這種人不多,但還是存在的{:3_303:}

總之如果像阿伯版主說的,可以讓人鎖自己的帖樓,不讓人頂起我倒是贊成
或者...
塔斯 发表于 2010-7-16 18:20


理论上嘛,是難說......不过实际上呢?在严厉的刑罚和选择之下,很少会有人敢豁出去冒险的...只给少数优秀会员这种权利的话,问题应该不会太大,比如当今社会要公开持刀或者持枪是需要政府颁发的执照的,前辈您见过多少持有这些执照的人乱开枪杀人呢?日本和中国古代都发布过禁刀令,在治世之内这能帮助保障和平,但进入乱世,群盗横行的局面时,没刀的百姓们不就吃苦头了,我感觉可以试试啦,如果大水或广告又泛滥的话......如果真有极少数些脑袋断线的人的话,可以给予警告或大量扣分之类的,如果再犯的话就考虑封号,处理这些极少数人的问题也不会费太大功夫,如果少了这么些偏激喜欢扰乱秩序招惹其它会员的人,对论坛也不会有坏处的

讓人鎖自己的帖樓,不讓人頂起我也贊成
发表于 2010-7-16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锁贴删贴都可以pm斑竹来做……想不开的楼主还是很少的没密集到斑竹顾不过来的程度,而且这也不是什么隐私程度的事吧……= =b
至于炸楼……文区自己炸楼的还少吗……



关于普通用户有干涉他人权限的时候会怎样天下大乱,在这儿呆过4年以上的老人应该都有体会……有阵子管理区天天有投诉时时有吵架……

只能对自己的言论进行规制<--一般用户
可以对他人的言论进行规制<---管理层

控制有管理权限的人的数量,是因为统一想法,监督,处罚都比较方便……如果数量太多,管理“有管理权限”的人反而更多麻烦……
这些可以说是从经验教训里得来的了……

目前300的管理层有40余人,其中大部分都有数年的论坛管理经验了,时不时还有因为管理失当被投诉的情况,如果规制他人言论的权利放开给上千人,管理版会比水区还热闹吧……

当然适当增加斑竹数量我倒是没什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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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个人比较反感炸楼行为,虽然炸楼的作者肯定是有各种各样的个人原因,但这种行为会让之前热情支持回复过的读者很尴尬……我还是想说那句话,论坛是公共场所不是自家blog,发出来的帖子就是说出来的话,想删就删什么的感觉很不尊重别人,与其之后后悔不如发之前多想想)<---个人意见不代表斑竹立场,如果原创区有需要我删贴的还是可以pm我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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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啰嗦这么多了,也不嫌再大妈几句。

常来管理区的同学都是对300的风气很关心的人,真心地想要改善她的话,试试看多用pm关照下言论不当者怎么样?
有时候看到状况外的新人,一个真诚的PM比扣分删贴几次都要来的有用呢……

我刚来300的时候也被很多老人的pm关照过;
现在使用pm的次数也比使用管理权限的次数多……
(能把人气死的小白回复也是碰到过的,笑~不过大部分人是对陌生人善意的提醒也会报以善意的回应的)

删贴锁贴扣分之类的行政手段虽然很便利,但可不是交朋友的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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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ti + 1 P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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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其之后后悔不如发之前多想想
狐 发表于 2010-7-16 20:41


我是遵循委员长大人“与其不做而后悔,还不如做了后悔比较好”的原则的(笑

咳咳,认真点说......4年前怎样天下大乱我不知道,但当时是有计划有完整惩戒条约地给予权限的吗?至于管理“有管理权限”的人的麻烦我也一开始就考虑过,不过这“有管理权限”的人怎么也不会比不自觉的小白数目多吧...算了不重要,我也不争了,反正我只是赞成在像前几周那样水帖和广告泛滥到管不过来的情况下給予LZ刪回帖的權力,平时还是就像前辈说的,增加管理人员的数量比较好-无乱国之风险 (说起来,管理人员是怎么选出来的?)至于PM嘛,是个好方法,但还是只让版主做吧...不然十几个普通用户在互不知情下都给同一人PM关照,收PM者也挺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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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十幾封不挺好的嘛,這樣才知道嚴重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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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6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PM过不见效反而被回一些“我是白目我怕谁”的站内信的人路过
PM这些人还不如直接PM版主,只去PM求交往的人是不会体验到这种好心当成驴肝肺的感受的
现在我就采取了一经发现直接严词举报的态度,再也不想多管鸟事了,你们爱谁谁,反正我ID就堂堂开本尊举报,有什么明着来就是了
发表于 2010-7-17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不喜歡的回覆看看就算了

水帖就pm版主,或是過一陣子就會有人處理

真正有問題的是廣告帖
发表于 2010-7-17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不刪帖或刪帖都不妥,何不限定次數?
先是能做到警告的功效,二來也不會擔心有濫用之虞
如果到時候真的無法處理,再PM各版主請求支援。

畢竟這種事就發生在我身上過,明明就有很大問題的帖子,我舉報後完全沒人處理……

話說有些版本來就能刪自己帖子嘛……
发表于 2010-7-17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對LZ的形容詞表示尊敬..(拜)
-----------------------------
對於300最近翻舊帖、純水帖、廣告帖繁多導致管理員們忙不過來的現象感到遺憾{:3_297:}
小的有幾點建議,拿來討論下,沒有別的意思,純屬個人意見XD
我並不認為給予LZ們刪回帖的權利是好事,比方說文區好了,最近不就有兩帖被鎖了嗎?小的看過那帖的諸多評論,有些回帖的真的是好意給予意見希望寫文的能更進步,不過滿明顯的LZ並不接受這好意,萬一給LZ刪帖的權利,這些好意的評論是不是就會遭受到被刪除的命運呢?那那些回帖的人還會有動力給予指教嗎?我想是不太會的..(會有公報私仇之嫌疑)
關於翻舊帖,是不是可以設個規定,幾個禮拜或幾個月過後的帖不准回復,除非那帖的LZ有再更新。
再來是純水帖,要不要限制每個人發帖時最少要打幾個字,像是SF、純表情...這些都不符和字數規定,當然這類的帖子就會減少
廣告帖的話,雖然不是沒看過,但跟純水帖跟翻舊帖比起來的話相對是少點吧,而且這種帖子也十分明顯,我想只要是愛300的都應該會按舉報吧XD
雖然版主們說愛用舉報功能,不過真正按了舉報後也不知後續如何(我也沒追蹤)XD所以也不曉得效果究竟如何,所以我認為與其拼命按舉報麻煩管理員,不如減少這些帖會好得多...
以上是個人小小的淺見,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歡迎吐槽+調教(!?)
发表于 2010-7-2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应该给LZ删除自己所发的主题帖的权利,这样就不会出现什么炸了楼的帖,也就不会有不知情者跑进去.
发表于 2010-7-30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准挖坟···

几个动漫论坛混下来会对挖坟锁帖的MS只有300···

比如某人最近补了一个老番,然后利用搜索功能查到一些过去的讨论,在里面发表自己的看点或观后··不是很正常么,我最近就补完大运动会在漫游挖坟顶起了一2006年的讨论帖···也没被漫游怎么样,反而有前辈说我挖得好··——||

没有对300的不许挖坟表示反感,但是十分的不解····
发表于 2010-7-31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墳主要是討論區吧

討論區挖墳不全是直接刪掉的,如果挖墳的回帖有價值一般是保留兩三天然後沒人回覆的話就把帖子沉掉,不會鎖帖

如果回帖內容沒什麼意義或者樓主有要求那就會鎖帖

如果回帖是灌水那就直接砍了

我想這規則已經很寬鬆了

樓主可以刪帖這種先例是絕對不能開的,至少討論區我不會同意
发表于 2010-7-31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让LZ删除自己的帖子不是更好么。。。起码撞了坟之类的逊死的东西不用太尴尬- -
发表于 2010-7-3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风一开会天下大乱的
比起扣分权更可怕
发表于 2010-7-3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准挖坟···

几个动漫论坛混下来会对挖坟锁帖的MS只有300···

比如某人最近补了一个老番,然后利用搜索功能查到一些过去的讨论,在里面发表自己的看点或观后··不是很正常么,我最近就补完 ...
bhl789 发表于 2010-7-30 22:37


对新人来说,有些年代久远的帖子,讨论的时代背景和氛围都和现在不同了,忽然被挖上来经常容易让人产生误会。
对之前参与讨论的人来说,多年过后观点可能也有变化,这种很久以前的言论又被人拿出来说,感觉比较尴尬。
发表于 2010-7-3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爬了一下樓
有提議增加版主的數量這建議我挺贊成的
只是換個方法怎樣呢?結合起之前有人說過的,給老會員權限扣分的提議

如果是新增一個會員組別(像山百合會員那樣的)
有清理水帖的權限(如扣分,鎖帖等)
但成員都是經過選拔的(由各版主們推薦等等)
因為我是認為版主不需要太多啦...因為版主的職務也不是只有清理水帖,當然版主們自己內部分工也是可以的啦

嘛,只是提一點小意見,大家認為怎樣?
发表于 2010-7-3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贊成樓上的方法!!
就組成百合糾察隊,至少可以減輕版主的負擔,也有人幫忙處理灌水事件,
擁有扣分、鎖帖、刪灌水,但不包含版主的權利,
我只能說現在灌水翻文廣告等等事情很多,尤其是文學區氾濫許多,
就因為版主們繁忙就要互相幫忙維持百合會的和平,而且搞不懂有的會員只有發一個帖子卻有11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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